(來源:商報訊)隨著申請“國酒茅臺”商標公示期的到期,茅臺再一次成為了眾矢之的。昨日,記者獲悉,就在公示期大限當天(10月20日),山西汾酒集團(以下簡稱“汾酒”)再次發(fā)表聲明,重申了對茅臺申請“國酒茅臺”商標的反對。此外,上周連續(xù)被曝光的“質量門”和“財務門”事件讓茅臺在最近一周內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。業(yè)內有聲音認為,由于公示期后的異議不被承認,所以業(yè)內反對一派才會抓住最后時機,加大砝碼進行最后一搏。
7月20日,茅臺通過了“國酒茅臺”商標申請的初審,按照法定程序,要最終拿到“國酒茅臺”商標,還需3個月公示期。而根據(jù)《商標法》規(guī)定,在3個月公示期內如果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,“國酒茅臺”商標將正式具備法律意義。
據(jù)了解,自茅臺申請“國酒茅臺”商標初審通過至今的3個月公示期內,來自同行、專家和律師等業(yè)內反對意見從未間斷。就在10月20日公示期滿當天,汾酒還向部分媒體發(fā)布反對聲明,再次表達了對茅臺申請“國酒茅臺”商標的異議,這無疑將反對浪潮推向了高點。汾酒在聲明中表示,將依然堅持8月6日商標異議書的理由和立場不變、密切關注該商標注冊的進展情況以及保留行使法律賦予的相關權利。
對于汾酒在最后關頭又緊急拋出反對聲明,白酒營銷專家楊承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由于只有在公示期內發(fā)表異議才有效,因而汾酒的最后一次聲明也正是出于這方面考慮,試圖借最后一搏改變局勢。
事實上,早在8月6日,汾酒就作為首家企業(yè)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“國酒茅臺”商標注冊的異議申請。此后業(yè)內對“國酒茅臺”商標的反對聲一發(fā)不可收拾。資料顯示,從初審以來,僅截至9月底,國家商標局收到相關異議申請的數(shù)量就已經(jīng)超過20宗。以五糧液、劍南春、瀘州老窖為首的川酒軍團還為此緊急開會商討對策,并聯(lián)合向國家商標局遞交異議報告,反對“國酒茅臺”商標注冊。隨后,河南杜康發(fā)布“十問檄文”和多位律師集體遞交異議申請,茅臺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。除了異議不斷外,上周被曝光的四年三檢不合格的“質量門”和因200億元的低息存款陷入的“財務門”也使茅臺倍感壓力。
對于10月20日相關部門并沒有公布最終結果,楊承平認為,按照商標申請的法定流程,在初審公示期滿后,并不需要立刻公布裁定結果,并且由于10月20日是休息日,就算要公布裁定結果,也需要順延到下一個工作周期。“不排除相關部門進行"冷處理",等各方反對異議的"高溫"減退,才公布結果。”楊承平說。
但在采訪中,多位業(yè)內專家再次重申,“國酒茅臺”商標注冊成功可能誘發(fā)白酒行業(yè)資源重新分配、其他企業(yè)搶注“國”字號商標等導致市場競爭混亂問題的出現(xiàn),茅臺申請“國酒茅臺”商標的前景并不樂觀。